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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服务小薇企业产品-“1+1>2”小微企业足值贷
栏目:中小企业金融服务 发布时间:2015-01-31   浏览:

单位全称 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 申报部门 业务拓展部通讯地址 江苏省海安县长江中路88号 联 系 人 张红专联系电话 0513-88925865 电子邮箱 xjj5898@sina.com产品名称 “1+1>2”小微企业足值贷 推出时间 2010年初产品来源 原创( √ ) 借鉴( ) 借鉴并提升( )客户群体 小企业、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等产品文字说明:我行存量的逾万户的客户中,30%左右的客户为抵押类贷款客户,且抵押率不足70%。存量客户是我行宝贵的营销资源,如何利用存量客户资源这些“身边的金矿”,留住客户、培养客户,推动综合金融服务,是我行在当前竞争形势下产品创新的驱动力。一、产品创新因为抵押率上限的严格控制,抵押贷款往往不能完全满足借款人的资金需求,结合我行推出的无抵押小额贷款,我行针对办理抵押贷款的小微客户推出了“1+1>2”抵押+保证的组合贷款产品“小微企业足值贷”。二、规模效益2012年,我行累计向310户小微企业发放“小微企业足值贷” 79820万元,年底余额达63857万元,利息收入5317万元;2013年累计向388户小微企业发放“小微企业足值贷”93775万元,年底余额达75009万元,利息收入6112万元。三、地方特色海安县是江苏省首批金融生态示范县,良好的信用环境决定了客户的信用履约情况良好,保证贷款的不良率一直处于较低水平,“‘1+1>2’小微企业足值贷”也是在良好的信用环境下推出的一款组合产品。四、定价方式结合行业与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风险个性定价。五、安全合规1、抵押贷款严控抵押率;2、保证贷款严控借款人的第一还款来源与担保人的担保资质、担保意愿。六、操作流程1、受理申请受理人员在接到申请人贷款申请后,应确定申请人是否为我行抵押贷款的存量未结清客户,且符合“小微企业足值贷”的准入要求。同时,应核实存量贷款是否存在客户恶意拖欠贷款本息、不配合我行贷后检查、处于额度冻结、预警信号未解除等异常情况,如存在则应拒绝贷款申请。若申请人申请保证贷款,则受理人员应要求客户参照《小微客户信贷业务申请提交材料清单》要求,提供保证人的基本资料、企业主及相关人员资料清单。2、贷款调查经受理审核符合条件的贷款申请,贷款行信贷负责人复核确认后,应指派2名客户经理进行实地调查,原则上其中一人须为存量贷款的管户信贷经理。因申请人为我行存量客户,客户经理在贷款调查过程中应重点关注存量贷款发放之日起至本次贷款申请之日止的期间内,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关联企业、资信状况、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存量贷款担保物(人)等有无发生重大变化,存量贷款用途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与我行约定。3、审查审批审查审批应按照小微企业授信业务的审批模式及业务授权执行。4、合同签订借款人、保证人应与贷款行签署《借款及担保合同》。对于审批通过的申请,管户客户经理还应及时联系保证人,告知审批结果,预约签约时间。对于法人保证人,签署保证合同前,应取得保证企业有权机构出具的同意担保决议。5、贷款发放“小微企业足值贷”原则上必须采用受托支付的方式进行贷款发放。6、贷后管理除按照个人贷款、小微企业贷款的相关要求开展贷后管理外,管户客户经理(或贷后管理岗)还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一)关注存量抵押物的市场价值是否处于下行阶段。(二)应同时对保证人开展贷后检查。